一、抵押物租金优先受偿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租金的优先受偿范围需分情况。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租金属于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优先受偿金额方面,收取的租金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清偿主债权的利息和主债权。比如,抵押物租金每月5000元,收取租金花费500元费用,那先扣除500元,剩下4500元用于清偿利息和主债权。具体受偿顺序和金额要结合实际案件中主债权情况及费用情况确定。
二、抵押物租金收入属于谁
抵押物租金属于孳息,其归属需区分情形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物孳息归属遵循以下规则:一、抵押权人未扣押抵押物时,租金归抵押人所有。因抵押人系抵押物所有权人,在抵押物未被依法扣押前,有权收取孳息。二、抵押权人已扣押抵押物且通知承租人的,租金归抵押权人所有,用于优先清偿抵押债权。若仅扣押未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抵押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有效,抵押权人不得主张该租金。综上,抵押物租金归属以抵押权人是否扣押抵押物并通知承租人为分界点,未满足条件时归抵押人,满足时归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三、抵押物租金归属谁所有
抵押物租金归属一般遵循以下规则:抵押期间,抵押物租金通常归抵押人所有。因为抵押只是对抵押物设定了担保物权,并未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作为所有权人有权收取租金收益。
但是,若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租金属于法定孳息),不过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且抵押权人收取的租金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然后用于清偿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当我们探讨抵押物租金优先受偿多少这一问题时,除明确受偿金额外,还需了解相关后续要点。比如租金优先受偿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抵押权人已依法书面通知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等。而且,若抵押物被多次抵押,各抵押权人对租金受偿顺序也有规定。另外,抵押物租金优先受偿的期限也有相应法律界定。如果您对抵押物租金优先受偿的条件、受偿顺序以及期限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阻碍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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