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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型诈骗罪立案得有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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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9 · 1268人看过
导读:借贷型诈骗罪立案需要能证明犯罪事实和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证据:借款凭证如借条、合同等,用于证明借贷关系及关键信息;资金交付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等,证实款项已交付;通信记录,若含借款人虚构事实等表述可作有力证据;财产状况证据,佐证其借款时有非法占有目的;证人证言对认定事实有帮助。
借贷型诈骗罪立案得有什么证据

一、借贷型诈骗罪立案得有什么证据

借贷型诈骗罪立案需有能证明犯罪事实和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证据,具体如下: 借款凭证: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明确借款金额、时间、方式等关键信息。 资金交付证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收条等,证实出借人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通信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其中有借款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根本无还款意愿的表述,可作为有力证据。 财产状况证据:证明借款人借款时财务状况恶化、负债累累,以佐证其借款时就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证人证言:知晓借贷情况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对认定案件事实有帮助。

二、借贷型诈骗罪认定中不涵盖哪些情况

借贷型诈骗罪认定中不涵盖以下常见情况: 1.正常借贷:借款人有真实的借款需求,借款时具有还款意愿,且提供了真实身份信息等,只是因客观原因如经营失败、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暂时无法还款,不构成诈骗。 2.民事欺诈:虽在借贷过程中存在一定欺诈行为,但未达到诈骗罪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程度。比如夸大自身经济实力,但仍有还款行动和意愿。 3.债务纠纷:双方因对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方式等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本质是民事权益之争,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 4.合理使用借款:借款人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将借款用于挥霍、违法活动等,即便最终无法还款,也不属于诈骗。

三、借贷型诈骗判多少年刑

借贷型诈骗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依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通常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各地对于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量刑会根据犯罪地的相关标准,结合犯罪情节、退赃退赔等情况综合判定。

当我们探讨借贷型诈骗罪立案得有什么证据时,除了基本的证据,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在有证据完成立案后,若犯罪嫌疑人返还了部分款项,这对量刑会有怎样的影响,一般返还部分款项可能会在量刑上从轻考虑。另外,若存在多个受害人,证据的整合与认定又该如何进行,多受害人的证据需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如果您对借贷型诈骗罪立案证据的收集方法、证据的有效性判断,或者上述提到的量刑、多受害人证据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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