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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什么时候支付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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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5190人看过
导读:直接的损失:财产上的减少、毁损、灭失;间接的损失:可得利益而没得到。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合同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合同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什么时候支付合同赔偿金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而此时受害的一方就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中的规定,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此时合同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而通常在什么时候才需要支付合同赔偿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时候支付合同赔偿金

合同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

1、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2、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合同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合同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损失一般包括财产的损毁、减少、灭失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指的是利润)。

1、直接的损失:财产上的减少、毁损、灭失;

2、间接的损失:可得利益而没得到。

如:从国外进口的种子是假的,收获时应收1000斤/亩,实收300斤/亩,受到700斤/亩的损失。

限制性条件:

1、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约时预见到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的界限,不在于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预见到这种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违约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如果一方认为对方一旦违约将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或在性质上异乎寻常的损失,必须在订约时让对方了解这一情况。否则,一旦对方违约也可能以他在订约时不能预见到违约会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而拒绝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钓》对此有类似规定。

2、遭受损害的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来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此时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或者法律中的规定作出。而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害,那此时的赔偿往往就是以违约金为限做出的。但要是实际造成的损失过高的话,则可以适当的提高违约金比例。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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