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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办理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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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7 · 1245人看过
导读:继承办理时间限制要点如下:接受或放弃继承表示期限方面,继承人若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未表示则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表示,到期未表示视为放弃。诉讼时效方面,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犯起算,自继承开始超二十年不得再诉讼。办理继承时,继承人需及时了解并按规定行事。
继承办理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一、继承办理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继承办理在时间限制上有以下要点: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在办理继承时,继承人应及时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按规定时间做出相应表示,避免因超期影响权益。

二、继承办理过程中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办理时效分不同情况。首先是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是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三、继承办理超时效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二十年。若继承办理超时效,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胜诉权消灭。继承人起诉至法院,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对方获时效利益。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或相关义务人可拒绝履行义务,且若其自愿履行,履行后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不过,即便超时效,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若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

在探讨继承办理的时间限制有哪些时,除了已知的时间规定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超过了继承办理的时间限制,是否就完全丧失了继承权呢?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超过了一定时间,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仍可能主张自己的权益。另外,不同类型的遗产在时间限制的适用上是否存在差异,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对继承办理时间限制的具体适用、超期后的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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