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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湖北宜昌婚姻律师推荐,处理家暴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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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1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26年
律所: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001072697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337412820
案例展示:6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周俊律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毕业,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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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周俊律师自2000年执业至今,拥有25年执业经验,为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擅长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法律事务。曾代理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牟XX离婚案,为受家暴的牟XX申请人身保护令,最终助力其成功离婚,保障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丰富的执业履历

周俊律师自2000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5年的时间,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他服务于湖北宜昌地区,目前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任职,律所联系地址为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在这25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还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负责人、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负责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负责人等多个重要职务。

广泛的擅长领域

周俊律师的擅长领域十分广泛,涵盖了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多个方面。在婚姻家庭领域,他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还能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同时也代理涉外离婚诉讼、婚外情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在工伤赔偿方面,他接受因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

刑事辩护领域,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在交通事故方面,他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债权债务领域,他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典型的离婚案件代理

以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牟XX离婚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为例。原告牟XX与被告望X于2016年6月相识,2017年2月在宜昌市某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望XX。然而,两人相识相恋后感情一般,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性格差异较大,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被告望X脾气暴躁、嗜酒,常因小事与原告争吵,还多次对原告恶语相加并施暴。2018年4月,双方因小事争执,望X对牟XX拳打脚踢,导致其多处受伤并流产,这对牟XX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

由于牟XX经济困难,她向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周俊律师代理此案件。周俊律师接受案件后,迅速与牟XX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得知望X打伤牟XX且事后继续纠缠、恐吓的情况,以及牟XX担心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的问题后,周俊律师一方面建议牟XX报案,要求公安依法处理,另一方面提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他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向牟XX解释人身保护令的规定,要求牟XX收集提供相关证据,并及时为牟XX写好人身保护令申请书。

但获取人身保护令所需的证据存在困难,牟XX与望X以前的报警材料以及2018年4月的报警材料都由公安机关保存,当事人无法自行获取。周俊律师凭借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信,多次到公安机关搜集相关证据,确保人民法院早日作出人身保护令的裁定。

考虑到牟XX和望X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周俊律师在2018年5月23日为牟XX写好离婚起诉状,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由牟XX抚养,望X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望X承担法院诉讼费。随后,他将离婚起诉状及人身保护令申请书一起交到某某区法院,并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详细讲述事情经过。立案庭法官重视此案,及时立案。承办法官在2018年5月24日及时下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并将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社区和派出所。人身保护令下达后,望X对牟XX及其家人再未采取不法行为,保障了他们的人身安全,使其回归正常生活。

2018年6月20日法院开庭时,望X不同意离婚,还要求牟XX偿还13万元债务。周俊律师为保护牟XX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摆事实讲道理,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存在13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2018年6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牟XX和望X离婚,婚生女随牟XX生活,望X按月支付小孩生活费1000元到小孩年满18周岁止,判决书支持了牟XX的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处理的积极意义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周俊律师通过为牟XX申请人身保护令,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保护了牟XX的人身安全,让牟XX及其家人能够正常生活,避免了他们生活在惊恐之中。他到公安机关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曾经报警的记录,并与法院法官积极沟通,提供相关证据,保证了法院快速立案并及时下达人身保护令的裁定,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因办案对当事人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帮助牟XX尽快从这段不幸的婚姻中走出来。这充分体现了周俊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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