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使得她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复杂法律问题时,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她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此外,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助力消费者维权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得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备注车辆无事故等,但购车后发现是重大事故车。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车辆存在多处维修痕迹。汽车商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惩罚性赔偿。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法律关系,明确“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指出汽车商构成欺诈。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采纳代理意见,委托人获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避免企业重复付款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1000吨。2022年1月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该农业公司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实际为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证明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且薛XX对付款行为进行了追认。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农业公司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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