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履历:深耕法律领域,擅长两类纠纷
霍新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8年起在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合伙人,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B座50层。执业以来,他处理合同纠纷案件超30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50件,在这两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案件背景:装修完工后工程款拖欠引纷争
原告胡XX与被告赵XX是朋友关系,XXXX年双方口头协商,胡XX为赵XX指定的两套房屋提供装修服务。双方确认工程核算细节,经优惠后确定总工程款。胡XX完成装修并交付,赵XX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剩余XXX元经多次催要仍未支付。胡XX委托律师提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讼,赵XX则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未与其结算为由抗辩,但未提交相关证据。
三、办案策略:锁定关键,构建证据链应对争议
霍新丹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特点制定“锁定合同效力、夯实履约事实、反驳质量抗辩”的核心维权策略。以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核算明细、付款记录及房屋交付使用事实为核心依据,梳理整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工程质量问题”抗辩,强调其未举证且房屋已交付使用视为认可质量。
四、庭审辩论:围绕核心争议,结合证据与法律据理力争
庭审中,霍新丹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辩论。论证口头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履行;明确胡XX已完成装修交付,欠款事实清楚;指出被告质量抗辩无证据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说明胡XX利息主张合理合法。
五、办案结果: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施工方成功追回款项及利息
北京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霍新丹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赵XX支付原告胡XX装修工程款XXX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法院认为口头合同合法有效,胡XX履行义务,赵XX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其质量抗辩不成立,胡XX主张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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