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介绍
田百川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并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现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田律师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
处理聚众斗殴案
在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担任其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沈XX陆续邀约马XX、邹XX、杨XX等人,沈XX邀约杨XX、何某某、被告人罗XX、任XX等人。双方人员聚集后,因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何某某、任XX返回现场。看到沈XX邀约人员携带刀具,杨XX、马XX等人害怕离开。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其中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精准辩护策略
田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其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庭审有效论证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被告人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着重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其缺乏监管、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判决圆满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既依法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处理盗窃案件
在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同样担任指定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2023年9月14日14时40分许,其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使用螺丝刀准备拆卸一辆电动车电瓶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后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公诉机关查明,赵XX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过程中,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挖掘辩护要点
接受委托后,田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赵XX,了解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提出合理意见
结合本案事实,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助力回归社会
在辩护过程中,田律师积极引导被告人认识自身错误,配合家属完成退赔、取得谅解,同时向法院说明被告人的心理状况和成长困境,推动法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缓刑的判决让被告人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实现了辩护工作的社会价值。
彰显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田百川律师始终立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保护原则,全面履行辩护职责。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充分论证从轻情节,争取最优判决结果;注重教育感化,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坚守法治底线,维护司法公正。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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