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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郭睿:专精诈骗、合同等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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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670人看过
导读:郭睿律师自2017年起在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数年。服务方向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纠纷等领域。执业期间承办案件上百件,如王某故意伤害案争取到不起诉,刘某帮信案实现取保候审和缓刑。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上也有丰富经验,获当事人及律所认可。

教育背景与律所任职

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他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所在的律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凭借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在律所的工作经历,为他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2017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已经历了多个年头,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承办案件累计上百件。

刑事领域深耕

郭睿律师深耕于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中,他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有利结果。他秉持着“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例如在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接受委托后,郭睿律师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认为委托人王某系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并检索了类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案例,递交给了承办检察官。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以证据不足对王某不予起诉。还有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接受委托后,郭睿律师经过会见了解案情,马上撰写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承办检察官,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对刘某不予批捕,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到了法院阶段后,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

民商案件经验

郭睿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上同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他都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虽然文档中没有详细列举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案例,但从他累计承办上百件案件以及在律所的工作情况来看,他在这些领域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他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利益。在婚姻家庭纠纷中,他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和法律权益,尽力促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学习与公益活动

郭睿律师不仅专注于案件办理,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他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通过这样的学习,他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同时,他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这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公益活动向更多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典型无罪案例

在新乡市XX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郭睿律师担任辩护人。本案由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月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22年月日时许,张X在XX区街号楼单元楼户家中因故与李X发生争执,后张X拿刀将该李X右上臂砍伤。李X哥哥李X随后赶到现场,后去与张X夺刀发生冲突,致使张X肋部受伤。根据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新公鉴(损伤)[2022]号鉴定书,李X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被害人李X敲打、踹张X的家门时手里是否持有红色扇子未查清;李X是否用红色扇子捣张X妻子的胸部未查清;红色扇子系谁所有未查清;张X砍伤李X时李X是否进入屋内未查清。综上,已查清的事实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郭睿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通过对案件证据和事实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

执业成果认可

郭睿律师在执业期间,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百余起案件。他多次实现刑事案件不起诉、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成果,获得了律所先进个人奖及当事人锦旗认可。这些荣誉和认可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肯定,也体现了他“诚信、专业、严谨”的执业理念与“当事人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他用自己的行动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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