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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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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3 · 2071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而言,检察院对监察、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作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至十五日。通常审查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一个半月,速裁程序一般十日,超一年有期徒刑的十五日。
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所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通常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若适用速裁程序,一般是十日,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二、补充侦查后决定不起诉的法律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补充侦查后不起诉决定受法律监督期限是多久

对于补充侦查后不起诉决定,不同主体的法律监督期限有所不同。

被害人如果不服该不起诉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不起诉人若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误的,可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法律未明确规定其具体期限,但应在合理期间内提出。

在探讨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补充侦查的次数是有限制的,以二次为限,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另外,在审查起诉期间,还可能出现改变管辖的情况,此时审查起诉期限要重新计算。若你对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计算细节、不起诉决定的具体流程,或是改变管辖后期限计算等问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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