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背后的纷争爆发
商业合作本是互利共赢之举,但有时也会暗流涌动。原告王X与被告徐X曾是多家资产管理及担保公司的合作伙伴。2017年初,王X决定定居海外,双方签署《协议书》。协议约定若王X因之前一笔200万元借款担保被债权人催讨,徐X自愿将其持有的中诺XX5%股权无偿转让给王X,用于清偿该债务及相关费用。然而,后来债权人起诉王X要求偿还200万元债务,法院执行了王X名下的房产。王X随即将徐X告上法庭,理由是徐X在协议签署后以0元价格将中诺XX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无法履行转让股权义务,要求徐X直接赔偿200万元本金、利息及各类法律费用。
二、律师登场,破局关键难题
此时,邹鹏鹏律师作为徐X的代理人介入此案。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徐X提前处置股权的行为确实构成违约,那么他是否就应当替王X偿还那200万元的金钱债务呢?邹鹏鹏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她执业至今累计成功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在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面对这一棘手案件,她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素养。
三、精准定性,限制责任边界
邹鹏鹏律师没有陷入“是否违约”的被动争论。她抓住合同条款中“徐X将上述5%股权转让给王XX后,本条上述所有债务与徐X无关”的表述,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向法官证明徐X的义务仅是“交付股权”而非“保底还款”。这一精准的定性,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限制了徐X的责任边界。
四、深挖证据,实现“穿透式”辩护
为了证明股权价值,邹鹏鹏律师协助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了税务局的资产负债表等关键档案。通过分析公司资不抵债、违法经营的现状,成功说服法院采纳“股权无价值”的观点。她深入挖掘财务证据,实现了“穿透式”辩护,从逻辑上推导出“即便违约,损失也为零”的结论。
五、二审坚持,确保胜诉结果
尽管一审法院曾因诉讼时效问题驳回起诉,但在二审中,邹鹏鹏律师依然坚持从实体权利出发进行抗辩。她确保即便二审法院纠正了时效认定,依然能从实体法律关系上维持胜诉结果。最终,本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支持了邹律师的抗辩意见,法院驳回了王X的全部诉讼请求。
邹鹏鹏律师在极度不利的“违约”局面下完成了精准逆袭。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避免了200万元的赔偿损失。正如她所说,在签署“以股抵债”或类似的资产冲抵协议时,文字的毫厘之差往往决定了责任的千里之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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