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履历与专业领域
邹鹏鹏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自2018年开始在杭州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045,现任职于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执业至今,她累计成功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行业经验横跨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还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其擅长领域包括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专注于复杂商事争议解决、公司股权纠纷、合同风险防控。
二、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原告王X与被告徐X曾是多家资产管理及担保公司的合作伙伴。2017年初,王X决定定居海外,双方签署《协议书》,约定若王X因之前一笔200万元借款担保被债权人催讨,徐X自愿将其持有的中诺XX5%股权无偿转让给王X,用于清偿该债务及相关费用。后来债权人起诉王X偿还200万元债务,法院执行了王X名下房产。王X将徐X告上法庭,称徐X在协议签署后以0元价格将中诺XX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无法履行转让股权义务,要求徐X直接赔偿200万元本金、利息及各类法律费用。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徐X提前处置股权构成违约后,是否应替王X偿还200万元金钱债务。
三、辩护策略与关键证据
邹鹏鹏律师作为徐X的代理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策略。首先,精准定性合同性质,限制责任边界。她没有陷入“是否违约”的争论,而是抓住合同条款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徐X的义务仅是“交付股权”而非“保底还款”。其次,深入挖掘财务证据,实现“穿透式”辩护。为确定股权价值,邹律师协助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中诺XX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该公司长期负债高于资产,资不抵债,且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成功说服法院采纳“股权无价值”观点。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本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支持了邹律师的抗辩意见。法院认定徐X仅负有“5%股权”的转让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上限应以该股权实际价值为限,现有证据表明涉案股权价值为零,驳回王X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本案中,邹律师在极度不利的“违约”局面下完成精准逆袭,还成功应对诉讼时效纠纷,一审法院曾因诉讼时效问题驳回起诉,二审中她坚持从实体权利出发抗辩,确保即便二审法院纠正时效认定,仍能从实体法律关系上维持胜诉结果。邹鹏鹏律师提醒,签署“以股抵债”等协议时,准确界定“实物交付义务”与“金钱补偿责任”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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