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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科把车拖走收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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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2 · 1571人看过
导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费,还应及时告知停放地点,若因不当拖车致机动车损坏需依法补偿。事故科执法拖车不允许收费,但第三方救援机构应交警要求拖车可能收合理服务费。若遇事故科违规收费,当事人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
事故科把车拖走收费不

一、事故科把车拖走收费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所以,事故科(交警部门)因执法需要将车辆拖走,是不允许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的。不过,如果是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走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第三方救援机构应交警要求拖车,救援机构可能会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若遇到事故科违规收费情况,当事人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反映。

二、事故科拖车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事故科拖车收费部分情况下没有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于交通事故中执法扣留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内,拖车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向当事人收取。

但如果是在当事人自身原因需拖车,如故障无法行驶等,这种非执法性质的拖车,救援服务机构可按市场定价合理收费。若当事人遇到执法部门违规收取拖车费情况,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三、事故科超期拖车额外收费有无法律依据呢

事故科超期拖车额外收费通常无法律依据。依据《行政强制法》,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期间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等保管费用,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即事故科承担,不应向当事人收取。

若事故科超期拖车并额外收费,当事人可拒绝支付,并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事故科把车拖走收费不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涉及一些相关情况。若车辆被拖走后长时间未取,会产生停车费用。而且不同地区对于事故车辆的保管政策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减免一定期限的停车费,有些则需车主自行承担。此外,如果车辆在被拖移过程中造成损坏,责任认定赔偿也是需要关注的点。要是你对事故科拖车收费的具体标准、停车费用的承担,或者拖车造成损坏的赔偿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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