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写的子女名字还能要回来么
拆迁房写子女名字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行为,且房产未完成过户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要回。若已完成过户,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撤销,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若并非赠与,而是登记错误等原因,可通过收集证据证明真实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登记,要回房产。
二、拆迁房写子女名,父母反悔要回合法吗
拆迁房写子女名后父母反悔要回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若已完成产权登记,通常视为赠与完成。根据《民法典》,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但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转移标志,登记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不过,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父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房屋。若只是单纯反悔,无上述法定情形,要回不合法。
三、拆迁房已更名子女,父母反悔收回有法律依据
通常情况下,拆迁房更名给子女视为赠与。若更名手续完成,赠与行为一般不可撤销,父母反悔收回缺乏法律依据。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此外,若赠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父母也可通过诉讼撤销赠与。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父母不能随意收回已更名给子女的拆迁房。
在探讨拆迁房写的子女名字还能要回来么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当初将拆迁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附条件赠与,当子女未履行所附条件,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另外,如果发现登记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人也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将房子要回来。但实际操作中,这些情况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要是你在拆迁房房产归属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撤销赠与的具体流程、相关证据收集等,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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