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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批捕不服的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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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1 · 1949人看过
导读:若对批捕决定不服,有多种处理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向办案机关提取保候审申请并阐明条件。公安机关若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能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审查羁押必要性,若无需继续羁押会建议释放或变更措施。
对下批捕不服的的怎么处理

一、对下批捕不服的的怎么处理

若对批捕决定不服,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等申请,阐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还可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会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二、对下批捕不服申请复议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其流程为:公安机关可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提出复议。需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写明要求复议的理由,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在收到检察院复议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同时需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连同相关材料送交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三、不服批捕申请复议未通过还能怎么办

若不服批捕申请复议未通过,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继续收集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批捕等相关证据材料,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合法权益。

当探讨对下批捕不服的怎么处理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延展问题值得关注。若对批捕决定不服提出申诉后仍维持原决定,之后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若最终被判定无罪,那么此前被错误批捕期间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呢?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另外,若对批捕不服申诉过程中,证据出现新变化又该怎么处理呢?这些都是与对下批捕不服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想了解详细的法律流程和应对方法,那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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