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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公告期间被抢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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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580人看过
导读:商标注册公告期即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三个月异议期。若发现被抢注,可在异议期向商标局提异议申请,需准备证明抢注的证据,如在先使用证据等。提出异议要明确理由,商标局会审查并裁定。若异议成立,商标不予注册;不成立则核准注册。对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注册公告期间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注册公告期间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注册公告期意味着商标已通过初步审定,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若发现被抢注,可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准备证明抢注行为的证据,如在先使用证据、商标创意来源等,证明自己对该商标有在先权利或抢注方存在恶意。

提出异议时,要明确异议理由,如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损害自身在先权利等。商标局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听取双方陈述和理由后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商标将不予注册;若异议不成立,商标将核准注册。对商标局裁定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商标注册公告期被抢注能否通过法律维权

可以通过法律维权。在商标注册公告期,他人抢注的,原商标使用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依据《商标法》,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相关规定,或任何人认为违反禁用、禁注条款的,均可提出异议。

若能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且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异议成功概率较大。异议经审查成立,商标将不予注册。若对商标局决定不服,还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商标公告期被抢注走法律途径胜算几何

商标公告期被抢注,走法律途径有一定胜算。依据《商标法》,对初步审定公告商标有异议,可在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若能证明对方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恶意模仿、抄袭在先商标,或者存在代理、代表关系抢注委托人等情况,胜诉可能性较大。

还可提供商标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宣传资料、广告投放记录等,来证明自身对该商标享有在先权利。只要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抢注行为不合法,通常能通过异议程序阻止商标注册。

当面临商标注册公告期间被抢注怎么办这一问题时,除了要及时应对抢注情况,还需关注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即便成功解决了抢注问题,重新进行商标注册流程可能会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在此期间要密切留意市场上是否有仿冒等侵权行为。而且,若抢注方有恶意使用商标的迹象,可能会对自身品牌形象造成一定损害,需要考虑如何进行品牌声誉修复。如果您在商标注册公告被抢注后,对于应对策略、后续流程或者品牌保护等方面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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