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成立时可以没有实收资本吗
在我国,除特殊行业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成立时并不要求必须有实收资本。
依据相关规定,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股东可按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出资。
不过,股东需依约履行出资义务。若未按时足额出资,要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虽成立时不强制有实收资本,但股东应诚信履行出资责任。
二、公司成立无实收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符合法律规定。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我国对一般公司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及出资期限的限制,公司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这意味着成立公司时,无需在设立登记时实际缴纳资本,允诺未来出资即可。但股东仍有按公司章程规定期限、金额等缴纳出资的义务。若未按时足额出资,需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且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未实缴出资部分可能被要求加速到期用于偿债。
三、公司无实收资本时股东出资义务是否合法
公司无实收资本,股东出资义务合法。我国实行认缴制,公司设立时股东无需立即实缴全部出资,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股东依章程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出资,其出资义务合法有效。但若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逾期未缴、不足额缴纳等,就构成出资违约,要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补足出资,公司债权人也能主张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探讨公司成立时可以没有实收资本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拓展内容。公司没有实收资本虽在法律上可行,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潜在影响。比如,在与其他企业合作时,可能因缺乏实收资本而让合作方对公司实力产生质疑,影响业务开展。而且,若公司后续有融资需求,没有实收资本也可能增加融资难度。如果您对公司实收资本的后续补充方式、对公司信誉的具体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尽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