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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撤销权的撤销事由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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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884人看过
导读: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因情形而异。重大误解中,基于错误认识且对后果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撤销;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可以主张撤销。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时可行使撤销权。认定撤销事由要结合事实,收集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情形。
认定撤销权的撤销事由该怎么做

一、认定撤销权的撤销事由该怎么做

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因具体情形而异。在重大误解情形下,若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该错误认识对行为后果有重大影响,可认定为撤销事由。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也可主张撤销。债权人撤销权方面,若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认定撤销事由需结合具体事实,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撤销情形。

二、认定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法律依据

撤销权撤销事由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行使撤销权的法律程序及依据有哪些

撤销权因具体情形不同,法律依据和程序有别。

合同撤销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一般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合同,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根据《民法典》,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探讨认定撤销权的撤销事由该怎么做时,除了确定撤销事由本身,还需关注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和法律后果。撤销权通常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一旦超过这个期间,撤销权就会消灭。而且,行使撤销权后,合同等相关法律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自始无效,涉及到的财产要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若你在认定撤销事由、把握除斥期间或处理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阻碍你维护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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