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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资深律师擅解工伤与劳动纠纷,调解方案破扬州工伤赔偿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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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639人看过
导读:陈建平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至今。其擅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领域,累计办案上千件。在扬州工伤案件中,他与团队设计创新性调解方案,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期支付82500元,高效维护劳动者权益。

执业资历与专长

陈建平毕业于南京大学,从2006年开始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630,服务地区为江苏省,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他擅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领域,累计处理案件上千件。

复杂工伤案件难题

扬州工伤案件中,原告葛XX与被告扬州XX公司等因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工伤待遇赔偿等事宜发生劳动争议。葛XX工作期间受伤,却因超过仲裁时效未能获得劳动仲裁受理,只能寻求诉讼途径。此案件涉及双重被告,程序衔接复杂,事实认定也存在困难,不仅要确认与哪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需整合与计算双倍工资差额、工伤待遇赔偿等多重诉求。

精准策略与方案设计

陈建平作为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与团队律师协同办案。面对案件超仲裁时效的程序性障碍,他们将诉讼策略聚焦于通过法院调解一揽子解决实体争议。立案后,代理律师团队及时申请追加实际用工主体作为共同被告,厘清了责任主体。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评估司法鉴定明确伤残等级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以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明难度。他们捕捉到被告希望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讼不确定性的心态,同时考虑原告获得切实、及时赔偿的诉求,设计了创新性的、与工伤认定程序伤残鉴定结果挂钩的分期付款调解方案。

调解成果与意义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二XX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原告葛XX各项损失及双倍工资差额共计82500元,支付与原告是否构成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挂钩;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若被告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或拒绝配合申报工伤鉴定,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该调解方案成功解决了因超过仲裁时效而可能无法进入实体审理的程序困境,将多项争议在一个协议中终局性解决,体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符合当事人处分自身权利原则,高效、实质性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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