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现为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服务地区主要为北京,其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他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自2022年起正式开启执业生涯。
洪昊律师在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以及合同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一纸公证遗嘱定乾坤,专业律师助独子成功继承母亲房产”这一案件尤为典型。
该案件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因法定继承产生纠纷,洪昊律师作为原告贾X1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被继承人李XX是原、被告的母亲,她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然而,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被告贾X3则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在办案过程中,洪昊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庭审时,他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以此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对于被告贾X2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以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洪昊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由于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对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支持。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为: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洪昊律师在继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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