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乡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等领域崭露头角,他就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郭睿律师。
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他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都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刑事领域,郭睿律师尤为专精。他擅长处理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他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希望和转机。同时,在民商事案件方面,他也毫不逊色。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郭睿律师作为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其中,他成功辩护的一起非法经营无罪案例,更是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
本案的被不起诉人甲是新乡市XX公司法人,被不起诉人乙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被不起诉人丙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采取强制措施。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新乡市公安XXY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新乡市公安XXY分局移送起诉认定,被不起诉人甲、乙自20XX年11月份之后,购置二手手机、架子等设备,注册大量XX账号,通过购买搭建好的群控后台,为XX主播的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以获利。该行为持续至20XX年7月左右,期间涉案金额达224086元。
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查案件细节。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经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发现,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的手机已被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的“XX”群控软件立案前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最终,检察院认为新乡市公安XXY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同时,扣押的涉案物品和钱款也依法进行处理。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郭睿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他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为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郭睿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更多精彩的法律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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