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得离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三是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认为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不会判决离婚。四是离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在不允许登记离婚的情况下申请登记,或起诉离婚不符合立案条件,也无法离婚。五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禁止起诉离婚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禁止起诉离婚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此时若受理可能基于女方有重大过错等情形。二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不过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三是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
三、禁止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啥规定
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受《民法典》等法律约束。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受理,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驳回诉请。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之日起算。
此外,若离婚判决中已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当事人就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
当我们探讨不得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时,除了文中已提及的,其实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例如,在军人婚姻中,若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通常需征得军人同意。另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您对这些不得离婚情形的判定细节、特殊情况下的法律适用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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