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结破产程序后,债权会消失吗
终结破产程序后,债权不一定消失。如果是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的债权消灭;但未获清偿的债权,除非存在免责情况,否则依然存在,只是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若因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而终结,债权因得到清偿而消灭。要是因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而终结,未受清偿的债权也不消灭,但后续获得清偿的可能性较低。总之,需结合终结原因判断债权是否消失。
二、终结破产程序后未清偿债权如何处理
依据《企业破产法》,终结破产程序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分配完结,管理人应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债权人未获清偿的债权随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不过,若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追回财产或可供分配其他财产,债权人可请求法院追加分配。
三、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还能主张吗
破产程序终结后,一般情况下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企业法人资格消灭,未得到清偿的债权消灭。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且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债权人可请求法院追加分配。此外,如破产程序中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在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追回财产并进行追加分配。
当探讨终结破产程序后,债权会消失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债权本身是否消失,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即便破产程序终结,若发现债务人有可追加分配的财产,债权人仍可能按规定获得一定清偿。另一方面,对于有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仍可向他们主张权利。如果您对终结破产程序后债权的后续处理、追加分配财产的条件等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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