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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事行政律师袁苏:擅长合同与建设工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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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831人看过
导读:袁苏律师自2019年起执业,主要服务群体为国企、民营企业及有民事、行政法律需求的个人。典型案件类型涵盖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以及婚姻、人损、继承、劳动、工伤等民事案件,还有征收、行政复议及诉讼等行政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6件。

踏入法律行业

袁苏律师于2019年正式开启律师职业生涯,凭借多年法律行业经验,专注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深入钻研。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深耕民商领域

在民事案件方面,袁苏律师经手过多种类型的案件。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纠纷是他较为擅长的领域,占其承办案件比例约60%。此外,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工伤赔偿等细分类型案件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每一起案件都尽心尽责,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他长期为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帮助企业审核合同、把控法律风险,处理各类诉讼代理事宜,为企业发展筑牢法律防线。

处理行政案件

在行政案件领域,袁苏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处理过征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在面对这些复杂的行政案件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身损害案

2024年,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某施工路段时,因路面施工遗留沟槽不慎摔伤,诊断为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当地水利资源局确认事发路段系某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因施工方未及时处理沟槽,致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李X摔伤。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核实证据,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侵权责任主体界定及责任比例划分。

明确责任主体

关于责任主体,袁苏律师认为,案涉施工方在道路上开挖地下设施,未依法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案涉项目业主方对施工路段负有巡查、监督、安全管理义务,其未及时排查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他依法将施工方、业主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主张责任比例

在责任承担比例方面,袁苏律师主张,施工方未履行安全警示及防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他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案件调解结果

本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袁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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