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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刑事及建筑工程律师杨子兴:辩护销售假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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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967人看过
导读:杨子兴自2016年开始执业,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婚姻纠纷。他承办案件逾千件,专精刑事和建筑工程案件。曾成功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被告人辩护,争取到相对较轻刑罚,展现了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丰富执业背景

杨子兴2010年起执业于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多年。他身兼多职,是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同时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仲裁员等。其客户涵盖多地党委政府以及众多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他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处理案件,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96%。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

接手商标侵权

在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在未获两家知名家纺企业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购进并销售假冒该两家企业注册商标的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其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梳理证据找焦点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对物证书证、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进行系统梳理,精准定位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

厘清数额作质证

律师通过细致比对侦查机关提交的销售统计表、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人供述,发现检察机关指控的105万余元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他重点举证相关统计表中数额错误归类的记录,提出应将6万余元从犯罪总额中扣除的质证意见。同时指出交易记录包含其他百货货款,不能全部计入假冒商品销售金额,从证据层面弱化“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依据。

界定明知降罪责

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人供述,律师深入分析被告人主观明知的形成时间。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而非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起始时间,进一步合理界定被告人的罪责范围。

挖掘情节构体系

律师充分挖掘多项有利于被告人的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无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积极推动被告人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体现悔罪态度;结合被告人自身患病的实际情况,强化从轻处罚的合理性。庭审中,律师围绕要点发表辩护意见,获得法庭重视。

案件获理想结果

法院经审理,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律师提出的多项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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