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决书先给谁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离婚判决书并不存在固定先给谁的规定。法院作出判决后,通常会按照法定送达程序将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送达方式多样,常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若当事人都在庭审现场,法官可能当场向双方发放判决书;若无法当场发放,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送达方式。比如,当事人地址明确且方便接收,可能直接送达;若当事人下落不明,则可能采用公告送达。无论先送达哪一方,双方都有上诉的权利,对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判决书从何时起算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分两种情况。
一是一审离婚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若双方均未上诉,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例如,法院在1月1日向双方送达判决书,从1月2日起算15天,到1月16日,若双方都没上诉,判决书就生效。
二是二审离婚判决书,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是终审程序,所以二审离婚判决书自作出并送达时即生效。比如二审法院在3月5日作出判决并送达给当事人,该判决书从3月5日起就生效。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三、离婚判决书生效但钱没还完怎么解决
若离婚判决书生效但一方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有如下解决途径:首先,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其次,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通过这些方式,能有效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促使义务方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在了解了离婚判决书先给谁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这关系到双方从法律意义上真正结束婚姻关系的节点。另外,拿到离婚判决书后财产和债务的执行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何按照判决合理分配财产、偿还债务至关重要。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离婚判决书的送达、生效、执行等环节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不用焦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为您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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