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姚厅。他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该律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
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他深耕于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和刑事案件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不仅是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称号,同时担任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
民间借贷纠纷挑战重重
下面我们来看姚厅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但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
有力反驳维护当事人权益
面对上诉人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姚厅律师代表被上诉人黄XX进行了有力反驳。首先,在明确借贷关系方面,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这充分证明了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主张仅为抵押担保人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
其次,针对上诉人声称“未全额收到款项”及“资金回流”的问题,姚厅律师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严格按照上诉人指令将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共计32万元,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再者,本案难点在于双方之间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姚厅律师通过梳理详尽的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存在多次大额借贷关系。他主张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通过其他公司的转账,均是用于偿还双方之间其他的旧债务,而非本案的这笔32万元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黄XX有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因此本案债权并未消灭。
最后,针对上诉人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及“2000元保费”的异议,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且一审法院已将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胜诉彰显专业实力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的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的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
这起案例充分展现了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秉持“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值得广大有法律需求的人士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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