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的专业资质
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州,现任职于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身兼多职,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还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是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等,曾任兼职仲裁员,擅长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情呈现
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参与此案。
三、律师有力反驳观点
针对上诉人郭XX、邱X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姚厅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在明确借贷关系方面,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主张仅为抵押担保人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在还原资金流向时,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严格按照上诉人指令将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共计32万元,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面对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这一难点,姚厅律师梳理详尽的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存在多次大额借贷关系,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通过其他公司的转账,均是用于偿还双方之间其他的旧债务,而非本案的这笔32万元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黄XX有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因此本案债权并未消灭。对于上诉人对利息及保费的异议,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一审法院已将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四、胜诉结果彰显实力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的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的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其专业能力在这起典型案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为众多有经济纠纷的客户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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