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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形成前无偿转让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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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324人看过
导读:债务形成前的无偿转让一般不能撤销,因债权尚未产生,转让行为通常不影响债权实现。但若债务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预见到未来债务并为逃避而提前转让财产,债权人在债权形成后有证据证明时,可诉讼主张撤销,但需承担较重举证责任。
债务形成前无偿转让能否撤销

一、债务形成前无偿转让能否撤销

债务形成前无偿转让一般不能撤销。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要件之一是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其债权实现。债务形成前,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行为通常未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因为此时债权尚未产生,不存在因转让行为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

不过,若存在其他情形,如债务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预见到未来会产生债务,为逃避未来债务而提前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在债权形成后有证据证明该情况,可尝试通过诉讼主张撤销该转让行为,但需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

二、债务形成后无偿转让能否撤销

债务形成后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可请求法院撤销。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一是债务人存在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如赠与、放弃债权等;二是该行为对债权人债权实现造成影响,使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偿债能力降低。

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若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保障自身债权。

三、债务形成后低价转让可撤销

债务形成后低价转让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可撤销。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认定。一般认为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探讨债务形成前无偿转让能否撤销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债权人成功撤销了债务形成前的无偿转让,那么转让的财产应如何处理,是直接返还给债务人,还是有其他的执行方式。另外,撤销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法定期限,即便符合撤销条件,也无法再行使撤销权。要是你对债务形成前无偿转让撤销后的财产处理、撤销权行使期限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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