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背景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她任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不仅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还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同时担任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
二、典型案例——协助组织卖淫案
这起案件由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XX)豫01XX刑初XXX号,核心案由是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由魏潭良律师为其辩护,罪名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检察院最初的量刑建议是3年,但在魏潭良律师的努力辩护下,法院最终判决为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意味着成功将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十分显著。
三、同案量刑对比与关键认定
在同案中,组织者(主犯)的量刑较重,如老板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经理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经理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中,财务吴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6个月,夜班经理李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客户经理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还有因窝藏罪被判刑的李X、孙XX,刑期为2年。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
四、判决结果与律师影响力
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魏潭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体现了她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尤其是在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方面,凭借其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