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风采
在法律行业,有这样一位专业的法律人士——姚厅律师,他自2015年开始在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州,律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和刑事案件等领域深耕细作,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等诸多荣誉。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呈现
此次为大家带来姚厅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还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然而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了黄XX的诉请,但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
三、有力反驳,捍卫客户权益
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上诉人提出的“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借款人身份,“担保人”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在“借款金额不实”问题上,姚厅律师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按上诉人指令将32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借款事实清楚。面对“已通过他人还款”的说法,由于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姚厅律师梳理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等是偿还其他旧债务,本案债权未消灭。对于“利息过高”及“一审程序违法”,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合法,一审法院对利息上限调整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是合理费用应由上诉人承担。
四、法院判决,胜诉彰显实力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客户负责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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