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不抵债时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怎样处理
当有限公司资不抵债时,可按以下步骤申请破产:
首先,由公司或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如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
其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然后,管理人要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接着,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讨论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重要事项。
最后,管理人按照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
二、资不抵债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如何定
资不抵债的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按以下顺序确定: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等,后者像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其次是职工债权,包含职工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等。然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此顺序清偿,前一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才用于清偿下一顺序。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清偿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三、资不抵债有限公司破产后股东担责如何定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若股东已足额缴纳出资,完成出资义务,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股东可能担责:一是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人格混同,即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业务混同,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是过度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使公司利益受损,应对公司债务负责。
当探讨资不抵债时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怎样处理,除了常规的破产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如何处理,一般来说,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破产清算完毕后,未清偿的债务通常不再由股东承担。另外,破产过程中员工的权益保障也至关重要,员工工资、社保等应优先得到清偿。如果您对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的具体流程、债务处理细节或者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