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后保全的债务怎么办
破产后,被保全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已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根据破产法规定,管理人有权接管债务人财产,包括被保全财产。
其次,对于该债务,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登记造册。
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若该债务有担保等优先受偿权,优先从担保财产等中受偿;若为普通债权,则在清偿完优先债权后,按比例受偿。
总之,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自身债权的受偿,确保在破产框架下公平有序地处理被保全的债务问题。
二、破产后已保全的担保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后,已保全的担保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依据《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已保全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债权人可就该财产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若担保财产的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超过部分应归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其他债务;若担保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在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优先受偿权,管理人对担保权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三、破产时已保全的担保债务优先受偿权如何定
在破产程序中,已保全的担保债务通常具有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即别除权。
已保全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债权人可不依破产程序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若担保物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超过部分纳入破产财产供其他债权人分配;若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未受清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分配。
不过,在重整程序中,担保权的行使可能受限,需依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处理。
当探讨破产后保全的债务怎么办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后保全的债务在不同类型的企业破产(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中有什么不同处理方式。此外,债务保全措施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是否会因为破产重整、和解等不同程序而有变化。这些都是与破产后保全的债务紧密相关的内容。如果你对破产后保全债务的处理细节、不同程序下的应对策略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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