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不认可事故认定书该怎么维权
若对事故认定书不认可,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复核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在诉讼中提出异议:若事故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可在法庭上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向法院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证据,由法院对其进行审查判断。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作出认定。
二、不认可事故认定书,法律途径维权咋操作
若不认可事故认定书,可按以下法律途径维权。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收到后的3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理由并附证据。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若已过复核期限,或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在就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中,可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提供能证明该认定书可能有误的证据,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法院有权根据查明事实和证据,作出与事故认定书不同的责任划分。
三、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走法律途径复议咋申请
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申请复议,即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应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中要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若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当我们探讨自己不认可事故认定书该怎么维权时,除了常见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外,还有其他途径。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提供相应的证据,由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不过,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证据收集困难、对复核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可能会影响维权效果。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维权的具体操作、证据要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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