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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否有权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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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1 · 1739人看过
导读:看守所本身无权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权决定的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犯罪嫌疑人等可提出申请。看守所主要负责监管被羁押人员,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被羁押人员若符合条件,应向有决定权的机关申请,审查通过后由这些机关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看守所是否有权办理取保候审

一、看守所是否有权办理取保候审

看守所本身无权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对被羁押人员进行监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并不具备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权力。若被羁押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通过向上述有决定权的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这些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再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在哪

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此外,相关司法解释也对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作出细化规定,保障该制度的正确实施。

三、看守所办理监视居住有何法律依据

看守所办理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看守所相关活动需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当探讨看守所是否有权办理取保候审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取保候审后,被取保人需要遵守多项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如果您对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被取保人违规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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