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持有执业证号1110xxxxxxxxx7751,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服务地区涵盖全国刑事业务,主要聚焦于北京。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也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在他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许X案极具代表性。被告人许X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面临数罪并罚风险。
陈晓伟律师接手案件后,采取“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在放贷收息方面,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用对被告人有利标准;在高价交易方面,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现有证据存在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在职责与权限上,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非法定职责;在政策与环境上,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个人有失公允;在损失认定上,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大部分已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虽认定被告人有罪,但受贿金额从指控的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虽未达成无罪辩护目标,但通过精细化辩护,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专业论述影响法官心证,为从轻量刑提供依据;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其专业能力和价值在众多案件中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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