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就投身法律工作,从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等领域。他不仅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还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而且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在行业内颇具影响力。
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个陈晓伟律师团队办理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通过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被指控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巨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以及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十分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律师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还创造性地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律师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虽认定被告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在受贿罪数额上采纳了辩护人核减的观点,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虽然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律师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也为法庭量刑提供了充分依据,全方位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陈晓伟律师及其团队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制定精准的辩护策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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