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他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其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在许某被控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一案中,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某被指控以放贷收息、让请托人代付红木家具款方式受贿,以及违规办理规划许可、不履行催缴职责导致配套费未征回等。
陈晓伟接受委托后,采用“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策略。会见许某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思路。针对受贿罪,对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论证为合法借贷,提出数额计算有利标准;对高价交易从事实证据角度提出合理怀疑。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权限、政策环境、损失认定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意见,将受贿金额从指控的79.7万核减为44.3万,许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方位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展现专业价值,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其在刑事领域的贡献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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