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在专业领域,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不仅在实践中经验丰富,在理论研究上也颇有成果,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上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展现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某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指控包括放贷收息59.5万元和高价交易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指控涉及两项致使配套费未征回的情况,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然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核减受贿金额,为当事人争取到远低于预期的刑期,体现了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主要服务于涉及刑事犯罪、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需求以及需要企业合规服务的客户群体,在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是北京地区,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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