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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丁婷律师代理农业公司,免280万货款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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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091人看过
导读:自2023年起,丁婷律师在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其核心领域为合同纠纷。她成功代理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通过精准举证和专业辩论,使该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业崭露头角

丁婷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现任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作为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秉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服务于新疆乌鲁木齐地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付款纷争

2021年12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玉米买卖合同,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并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总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去向,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核心争议在于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账户付款对薛XX是否产生货款支付效力。

代理精准出击

丁婷律师作为农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迅速梳理案件。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付款义务履行;用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并要求两公司结算,构成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说明是企业内部纠纷;强调薛XX身份使其对备用金账户使用知情。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判决维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采纳代理意见。认为薛XX作为被告二公司法代表人,追认了农业公司付款行为,且明确要求两公司结算,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被告二公司与薛XX的款项分配属内部纠纷。最终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丁婷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避免280万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还提供风险防范指引,展现了卓越的律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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