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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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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8 · 1046人看过
导读: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担保期限可由债权债务双方约定,未约定或不明的,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不明的,自宽限期届满起算。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一般保证中未起诉或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未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都不再担责。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吗

一、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吗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担保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担责。

二、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没有期限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未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担责。抵押质押担保物权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

三、借款合同担保人能不能变更

借款合同变更担保人,需各方协商一致。一般流程是新担保人、原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共同达成书面协议。若原担保合同有关于变更的特别约定,要依约操作。

债权人同意是关键,若未经其同意,对债权人而言原担保关系可能继续有效。新担保人应具备相应担保能力,债权人通常会审查其信用状况、财产情况等。变更后,要明确新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方式和期限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若涉及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变更,还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当我们探讨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担保期限有着重要意义。若超过担保期限,担保方可能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担保期限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若未约定,则按法律规定的默认期限执行。不同类型的借款合同,担保期限的计算方式和时长也有所不同。比如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期限,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要是你对借款合同担保方的期限规定、如何确定担保期限以及超期后的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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