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多重专业身份
孟秀律师自2011年便开启了执业生涯,至今已十余年,现如今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与合伙人。她不仅拥有青岛大学本科学历,还具备多重专业身份,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其深厚的行业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深耕刑事辩护,经验积淀深厚
在众多业务领域中,孟秀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达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对法律问题理解既全面又透彻,善于从务实角度切入案件,成功参与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案件的辩护。
典型案例凸显专业能力
孟秀律师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例如在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中,她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案、徐某某盗窃罪案、徐某某诈骗罪(后改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幸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二审改判)等案件,经其辩护,当事人均获得缓刑;还为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具体案件见证辩护实力
以付X故意毁坏财物罪上诉案为例。2024年6月,上诉人付X因场地权属纠纷,手持工具损坏XX公司铲车轮胎,经鉴定损失金额6080元,一审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付X不服判决,委托孟秀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结合证据确认案件系民事纠纷引发,付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接着重点整理付X年龄近70岁、身体状况较差的情况,推动其在二审期间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她提出“案件因民事纠纷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上诉人已赔偿损失并认罪悔罪”等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最终改判付X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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