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指定给儿子不给儿媳有效吗
有效。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等方式对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如果遗嘱明确表明遗产只由儿子个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该遗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儿媳不享有相应权益。
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要遗嘱形式合法、内容真实且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指定儿子继承遗产而排除儿媳的做法就是有效的,儿子依此遗嘱继承的财产,儿媳无法主张共有。
二、遗产指定给儿子不给儿媳是否合法
遗产指定给儿子不给儿媳是合法的。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明确指定遗产由儿子个人继承,而非夫妻共同继承。这是对个人财产处分权的体现。
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那么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指定的遗产分配方式就受法律保护。儿媳不能以夫妻关系为由主张分割该指定给儿子的遗产。但如果该遗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且无明确只给一方的情形,可能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遗产指定继承人不给儿媳合理吗
遗产指定继承人不给儿媳是否合理,需视情况而定。从法律角度,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若遗嘱未指定儿媳,儿媳便无直接法定继承权。
但若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若无明确约定仅归儿子一方,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对其相应份额有权利。所以,若儿子继承后夫妻共同生活,儿媳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对部分财产有权益。
总体而言,仅就指定继承人不给儿媳这一行为本身,若符合遗嘱等规定,则是被允许的,但儿媳在婚姻财产方面可能有其他权益保障,要具体根据财产来源、婚姻状况及遗嘱等综合判断。
在明确了遗嘱指定儿子继承财产儿媳无法主张共有的情况下,可能还有人会问,如果遗嘱存在瑕疵或者部分无效,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儿子在继承财产后,将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了收益,这部分收益儿媳有没有权利主张呢?这些问题都与遗嘱指定继承财产的有效性及后续影响紧密相关。若您对遗嘱继承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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