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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逮捕申请递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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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2 · 1148人看过
导读:不予逮捕申请递交对象依案件阶段和法律程序定。通常向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提交,在侦查中若认为嫌疑人不满足逮捕条件可申请。此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觉得不应逮捕时,可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总之,具体递交给谁要综合考量案件进展及规定。
不予逮捕申请递交给谁

一、不予逮捕申请递交给谁

1.不予逮捕申请通常会被递交给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

通常情况下,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在侦查过程中,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满足逮捕条件,便可向公安机关提交不予逮捕的申请。

2.此外,检察院具备对公安机关逮捕决定进行审查的权力。

倘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觉得不应实施逮捕,同样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而后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3.总之,到底递交给谁,需依据案件所处的阶段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来确定。

二、不予逮捕申请书该向哪个部门提交

不予逮捕申请书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不予逮捕申请。申请时,需阐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理由,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检察院会根据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对是否逮捕进行审查判断,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提交不予逮捕申请书要走哪些流程

不予逮捕申请书提交流程如下:首先,撰写申请书,阐明不予逮捕的理由,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然后,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支撑申请理由。接着,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提交申请书及证据,一般是向检察院提交。检察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可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公安机关意见等。经审查,若认为申请合理,检察院会作出不予逮捕决定;若认为不符合不予逮捕条件,会维持原逮捕决定。整个过程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理由充分,以争取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更恰当的强制措施决定。

在探讨不予逮捕申请递交给谁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其递交对象因案件阶段和法律程序而异。在侦查阶段,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申请通常递交给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而检察院拥有审查公安机关逮捕决定的权力,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觉得不应逮捕时,也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这其中的具体情形较为复杂,你是否对此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不予逮捕申请递交给谁、不同递交对象的具体审查流程等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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