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后提起的诉讼可以受理吗
1.通常来讲,破产之后发起的诉讼具备被受理的可能性。
破产程序的开启,并非必定使得所有诉讼都停止。
2.在破产进程里,依然有可能存在一些跟破产事务有关联或者在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状况展开审查与判定。
倘若诉讼和破产程序相关,像确认债权、追讨债务等,一般会持续受理并于破产程序内予以处理,以此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但要是诉讼与破产程序毫无关联,并且有可能给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带来不必要的干扰或者拖延,法院或许会思考是否予以受理或者要求暂时停止审理。
4.总而言之,破产后提起的诉讼能否被受理,需要全面考量诉讼的性质、与破产程序的关联等要素,由法院依照具体情况作出决断。
二、破产后提起的诉讼受理条件是什么
破产后提起的诉讼,受理条件如下:
首先,主体资格方面,原告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明确。
其次,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请求赔偿损失,需说明损失产生的具体情形等。
再者,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还需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在破产程序中,要遵循相关程序规定。例如,有些诉讼可能需在特定阶段,依破产管理人的要求或经其同意后提起。若不符合这些受理条件,法院可能裁定不予受理;若已受理,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也可能驳回起诉。总之,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诉讼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保障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恰当处理。
三、破产后未履行的合同纠纷咋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例如,甲公司破产,其与乙公司有未履行完的买卖合同。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乙公司应履行交货等义务,同时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若管理人不提供担保,合同视为解除,乙公司可就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申报债权。总之,此类纠纷需依管理人对合同的处理决定来妥善解决。
当我们探讨破产之后发起的诉讼是否具备被受理的可能性时,除了要知道其与破产程序的关联等因素影响受理与否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诉讼涉及的债权存在争议,在破产程序中该如何更有效的确认与处理。又或者当诉讼可能影响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时,法院会基于怎样的权衡来决定是否受理。你是否对破产后诉讼受理的相关细节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破产后诉讼受理的更多考量因素、特殊情况处理等问题感到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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