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律师毕业于相关院校,持有执业证号1510xxxxxxxxx0930,执业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他担任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也是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其专业领域涉及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与合同纠纷。
执业至今,他累计办理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其中民事案件达800余件,标的超2000余万元,处理江油和绵阳离婚案件各100余件。
以2017年的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案为例。2017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杨X、杨XX、龚X共谋利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共骗取他人赌资24,000元,9月22日三人在更换麻将时被当场抓获。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刘波律师提出四点核心辩护意见。一是指出龚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为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法律基础;二是厘清款项性质,称龚X收到的7000元是私人欠款而非赃款,降低其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关联性;三是当庭出示收条,证明龚X案发后主动退还10,000元,视作退赃行为;四是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
最终,蓬溪县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龚X为从犯,从轻处罚,将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调整为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使龚X免予牢狱之灾。
刘波律师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为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信念。在社会贡献方面,他作为婚姻纠纷调解员,参与到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中,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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