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让我看小孩起诉要钱吗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小孩,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这通常不需要额外交钱起诉,一般按民事诉讼的标准缴纳诉讼费。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阻碍行使探望权,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如规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
总之,起诉要求看小孩主要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非以要钱为主要目的。但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必要的诉讼费用等开支。
二、离婚后起诉探视孩子是否要缴纳费用
起诉探视孩子属于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探视权纠纷案件通常不涉及财产分割,所以受理费大多为50元至300元。
但如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比如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等,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定是否给予司法救助。
三、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要缴纳费用吗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缴纳案件受理费。这属于民事诉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收费。
一般来说,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通常按件计征。具体费用标准因案件情况有所不同。通常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诉讼费的减免缓情况。例如,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是否给予司法救助,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当面临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小孩的情况,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文中所述,这一过程主要是为维护探望权利,虽通常按民事诉讼标准缴纳诉讼费,但也在合理范畴。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判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那要是在探望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对方不按判决协助,或者孩子的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探望,又该如何应对呢?若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进一步解答,帮您更好地维护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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