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实战派律师,他就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培伦。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曾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
孙培伦律师执业以来,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的荣誉。他不仅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他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代表性文集。
在众多案例中,孙培伦律师代理的为新XX公司争取工程款一案,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培伦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了《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他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并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
在庭审中,孙培伦律师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他指出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同时,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发票及合同,成功让法院全额支持律师费。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郑XX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孙培伦律师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
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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