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苏律师毕业于相关院校,现执业于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在2021年初,王XX与X小区开发商B公司达成协议,获得该小区400个车位的合法使用权。2021年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与C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C公司有权向车位使用权人收取车位管理费。2025年,C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退场后,以王XX拖欠车位管理费为由,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XX支付2021年至2025年期间的车位管理费25万元。
袁苏律师接手此案后,确定核心争议焦点为C公司主张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因自身违约行为应相应扣减。他制定了“抗辩+反诉”的双重策略,一方面针对C公司本诉进行抗辩,另一方面搜集C公司违约证据,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C公司赔偿王XX经济损失40万元。庭审中,袁苏律师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指出C公司未履行车位管理义务,导致车位被占用,王XX购置车位锁还遭其工作人员破坏,已构成根本违约。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XX无需按C公司诉请支付25万元车位管理费,仅需支付16万元就了结纠纷,既减轻了委托人的经济负担,也化解了双方长期的矛盾。
袁苏律师秉持“忠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权责对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执业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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