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债权债务怎么分割
破产债权债务分割需依破产程序进行。首先,由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对于债权,会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若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该担保财产不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担保权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无财产担保债权则作为普通债权,按法定顺序分配。
债务方面,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之后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在分配时,按比例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按比例分配。例如,破产财产为100万,普通债权总额200万,各普通债权人将按50%比例受偿。整个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与清偿
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连带债权人可由一人代表全体申报,也可共同申报。
清偿方面,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三、破产债权申报需注意哪些事项
破产债权申报需注意:
1.申报期限:需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3个月。
2.申报内容: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需说明。
3.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4.连带债权债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代替偿债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尚未偿债的,以将来求偿权申报,但债权人已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未申报后果: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在了解破产债权债务怎么分割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在债权债务分割完成后,对于未清偿的债务,债务人后续是否还需承担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另外,当存在多个债权人时,不同性质的债权在分割顺序上有怎样的优先级,这也会影响到最终的分割结果。这些问题在破产债权债务处理过程中都极为关键。如果您对破产债权债务分割的更多细节,如特殊债权的处理、分割后的法律风险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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